首 页
走进国瑞
国瑞动态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国瑞简介
组织构架
企业愿景
业务范围
国瑞动态
政策法规
联系方式
国瑞动态
国瑞动态
国瑞动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7 17:55:3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文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发布日期:
2023-06-30
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现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
二、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三、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四、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上一篇: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连云港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苏ICP备20032726号-1